關于印發《青海省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青財采字〔2011〕1606號
省級各部門,各州(地、市)財政局,省政府采購中心:
為推進我省電子化政府采購工作,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,提高政府采購效率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》和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,我們制定了《青海省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》,現印發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《青海省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》
青海省財政廳辦公室
二?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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