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進一步嚴明“清明、五一”期間廉潔自律工作的通知
全體黨員、各部辦:
2023年“清明、五一”節日將至,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新時代加強作風建設的意見,持續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進一步嚴明節日期間作風紀律,防止“四風”問題反彈回潮,營造廉潔、安全、文明、節儉新風,現就節日期間有關紀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教育引導,推動責任落實
各部辦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加強作風建設、廉潔自律,厲行節約、反對浪費的重要講話及指示批示精神,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充分認清作風建設形勢的嚴峻性和持續正風肅紀的極端重要性,把“清明、五一”節假期間正風肅紀工作擺上重要位置,及時安排部署,嚴明紀律要求,確保責任落實到位、壓力傳導到底。單位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,領導班子成員、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強化守土有責、守土擔責、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,強化教育提醒和嚴管嚴督,做到嚴抓嚴管、敢抓敢管,引導廣大職工切實增強廉潔意識、筑牢初心使命,遵守節日紀律,嚴格家教家風,力戒奢侈浪費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,廉潔過節、安全過節的節日氛圍。
二、嚴守紀律規定,做到令行禁止
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切實發揮示范帶頭作用,自覺以身作則、以上率下,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帶頭崇廉拒腐,遵守公序良俗,堅持令行禁止,堅決反對“四風”,積極踐行崇廉拒腐、尚儉戒奢的優良作風,弘揚艱苦樸素、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,堅決杜絕“節日腐敗”和奢侈浪費。
清明期間,全體黨員干部職工要樹立文明節儉的祭掃新風,自覺抵制不良風氣。嚴禁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祭掃;嚴禁使用公車或公款進行私人祭掃、游玩、探親訪友等活動;嚴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親訪友、接受相關單位安排的宴請、住宿等;嚴禁以祭祀名義大操大辦、借機斂財;嚴禁借祭祀之機用公款互相宴請或組織隱秘聚會;嚴禁違規參加或組織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;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、祭祀的人員提供旅游、餐飲住宿等接待;嚴禁組織和參與各種迷信活動,以及其他違紀違法活動。
“五一”期間做到崇廉拒腐、以身作則,廉潔過節。嚴禁以各種名義違反規定發放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實物;嚴禁違規公款大吃大喝、用公款安排旅游、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;嚴禁黨員干部出入隱蔽場所吃喝,公款搞相互宴請;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、接受宴請、參加由服務單位付費的娛樂活動;嚴禁讓服務單位支付或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;嚴禁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;嚴禁黨員領導干部違規使用公車或“私車公養”;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禮品、消費卡等節禮;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;嚴禁違規參加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。
三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,嚴肅查處違紀行為
公司黨支部及紀檢委員將堅持嚴的基調,挺紀在前,嚴格履行監督責任,暢通監督渠道,緊盯隱形變異“四風”問題和身邊的不正之風,精準監督執紀問責。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糾治“四風”問題等工作部署不力而出現的違規違紀部門和個人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。對頂風違紀行為從嚴查處,對失察失管失責情況嚴肅問責,既追究當事人責任,又追究相關領導責任,堅決糾治思想麻痹松懈,責任落實不力,保障黨中央政令暢通、令行禁止,以“零容忍”態度鞏固作風建設成果,涵養求真務實、清正廉潔的新風正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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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青海誠鑫招標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
2023年4月3日